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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洁消毒

导语

清洁验证是指有文件和记录证明所批准的清洁规程能有效清洁设备,使之符合药品生产的要求。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GMP)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,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,证实其清洁的效果,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。

清洁消毒

什么是清洁消毒验证?

清洁验证是指有文件和记录证明所批准的清洁规程能有效清洁设备,使之符合药品生产的要求。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GMP)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,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,证实其清洁的效果,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。清洁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、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、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、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、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。

清洁消毒验证的依据和目的

清洁验证除按照GMP及《确认与验证》附录(以下简称附录)外,还可参照《ISPE清洁验证指南》《WHO清洁验证指南》《ASTM-HBEL指南》《FDA清洁工艺验证检查指南》《制药机械(设备)在位清洗、灭菌通用技术要求》等。


附录第三十八条规定,为确认与产品直接接触设备的清洁操作规程的有效性,应当进行清洁验证。应当根据所涉及的物料,合理地确定活性物质残留、清洁剂和微生物污染的限度标准。清洁验证的目的是证明设备对产品、洗涤剂和微生物残留物的清洗一致并达到可接受的水平,以防止可能的污染和交叉污染。

重复使用器械/以非无菌方式提供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消毒、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

* 关键器械(critical device)

进入人体无菌组织、器官,脉管系统,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或接触破损皮肤、破损粘膜的器械,一旦被微生物污染,具有极高感染风险,应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拆解(如适用)、彻底清洁并对其进行灭菌处理。是否消毒需根据具体情况(器械、医院实际情况)选择。如:腹腔镜、手术器械等。

* 半关键器械(semi-critical device)

与完整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、器官和血流,也不接触破损皮肤、破损粘膜的器械。应彻底清洁这些器械,然后通过灭菌处理。如果器械设计不适合进行灭菌(例如,器械材料不能经受灭菌),则应使用高水平的消毒。如:气管导管、胃镜等。

* 非关键器械(non-critical device)

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粘膜接触的器械。非关键器械还包括不直接接触患者但在患者护理期间可能被污染(例如遭受血液、体液飞溅)的器械;此类器械的污染可能较不明显。

非关键器械应进行彻底清洁,然后根据污染的性质和程度对其进行中等水平或低水平消毒。如:听诊器、心电电极等。

在使用期间可能不会被病原体污染的器械(例如多参数监护仪等)可能无需经受消毒,因此可以完全清洁后使用。



清洁验证、消毒验证、灭菌验证

(1)清洁验证

根据侧重于自动洗涤消毒器的ISO 15883-5和涵盖了自动消毒器以及手动清洁流程的AAMI TIR 30,验证包含器械预清洁,施加人工污渍,确认洗脱方法,模拟重复污染,重复清洁,以及最终的多指标检测。基于上述标准,清洁验证要基于风险评估选择至少两个生化指标检测,外加目视测试。常见的指标包括蛋白残留、血红蛋白检测、碳水化合物、脂类和内毒素等。AAMI TIR 30规定了蛋白的残留最高标准为6.4 mg/平方厘米器械使用面积,血红蛋白和碳水化合物则各自不高于2.2以及1.8 mg/平方厘米器械使用面积。TIR 30对脂类无详细规定,所以需基于风险评估自行决定。

(2)消毒验证

基于健康风险AAMI TIR 12和WS/T 367将消毒分为高、中、低三级别,分别需要选用不同种类细菌来衡量消毒水平,可选菌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、绿脓杆菌、大肠杆菌、克雷白氏杆菌以及/或分枝杆菌。验证包括接种多个菌种,计算回收率,中和消毒剂,以及计算最终灭活比例。其中中和步骤须遵守USP 1227指导原则。

(3)灭菌验证

对于可重复处理器械常见的蒸汽灭菌,可根据ISO 17664 和ISO 17665来选用细菌孢子指示剂来衡量无菌水平。AAMI TIR 12也允许其他常用的灭菌方法,如过氧化氢和基于ISO 11135的环氧乙烷灭菌等。(注:灭菌流程验证由于内容较多,我们会以单独篇章推送此方面内容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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